根据本项目的电气设计要点,在进行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负荷计算时,按以下几个原则考虑。
(1)按消防及非消防两种情况分别考虑计算。
根据对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供电要求,在进行负荷计算时,按火灾及平时两种不同情况进行分别统计计算。
电气负荷计算:住宅用电9880.0kW,住宅公共用电1280.0kW,商铺用电1845.0kW,地下室普通用电244.0kW,地下室消防用电2039.0kW。合计(普通用电)11969.0kW,合计(普通二级以上用电)1873.0kW,合计(消防用电)3013.0 kW。
(2)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消防时负荷考虑情况。
在进行火灾情况下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负荷计算时,对整个消防负荷按防火分区统计如下(本项目消防水泵设置于一期,不予考虑):
电气负荷统计:地下室防火分区用电(可能同时使用最大负荷)115.0kW、85.0kW,住宅公共用电(每栋)照明30.0kW,消防电梯25.0kW,电梯,25.0kW。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第3.0.3中要求,每户按3.5人计算,即小区人数为1516*3.5=5306户。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794-2014第3.2.2中要求,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按2起考虑。
当火灾发生时,此时的消防负荷包括: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供电范围内全部应该电梯,全部应急照明,加上发生火灾所在防火分区所在的消防负荷,如防排烟风机等。
此外,还应考虑到最不利的情况下,即停电事故在先,火灾发生在后,即火灾发生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的过程中,所以在计算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容量时,还应考虑在其供电范围内位于其它防火分区的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还应考虑在其它防火分区内的由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的某些二级以上负荷,在接到切除的指令后,可能需要作些后续工作才能切除(本工程为住宅项目,无此类负荷)。
(3)应急柴油发电机组非消防情况的负荷计算。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在平时情况负荷统计时,应考虑项目内二级以上所有负荷的使用情况确定。